第五小说>穿越小说>穿成鳏夫,带着三个闺女去逃荒>第439章 干戈敛尽流年静,一纸一土筑清和
  建宁元年的冬天,比往年暖和。

  荆州方向传来的消息越来越少——因为没什么可传的了。

  天下太平。没有仗打。没有敌人。没有暗探。

  连何三的信都变成了一季一封,内容从军报变成了八卦——京城哪个大臣娶了小妾,荆州的米价又降了两文。

  叶笙把何三的信看完,扔进火盆。

  “贺先生。”

  贺文渊从隔壁屋探出头。“大人。”

  “以后何三的信——你看就行。不用给我了。”

  贺文渊推了推眼镜。“大人是觉得——没什么好看的了?”

  “天下都统一了。还看什么。”

  贺文渊笑了。“大人。您等这一天——等了八年。”

  叶笙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

  操场上,温良在操练新兵。

  嗓子比五年前又哑了一个调——但没人比他喊得更有劲。

  周铁头在旁边转圈,手里拎着一根竹条,谁偷懒抽谁。

  城墙上的弩架还在。三十把弩,整整齐齐。弩弦松了——叶笙下令松的。不用绷着了。

  铁坊的锤声没停。但打的不再是枪头——是农具。犁头、锄刃、镰刀。

  马奎说,打农具比打枪头痛快——“枪头打出来是杀人的。犁头打出来是吃饭的。”

  叶笙笑了一声。没出声的笑。

  建宁二年。

  叶笙做了一件让全县人都没想到的事。

  他把县衙偏厅改成了一间作坊。不是铁坊——是一间纸坊。

  清和县没有造纸的传统。

  纸都是从荆州买来的,价格不便宜。

  叶笙用了三个月时间,从末世的记忆里翻出了改良造纸术的工序——用竹子和稻草混合制浆,加入草木灰碱煮,再用新式的竹帘抄纸。

  他没亲自动手。画了图纸,找了三个手巧的匠人,盯着干。

  第一批纸出来的时候,粗糙得跟抹布一样。

  第七批——能写字了。

  第十二批——比荆州的纸还白。

  周恒拿到新纸的时候,翻来覆去摸了半天。拿笔蘸墨试了一个字。

  “大人。这纸——比荆州的还好使。不洇墨。”

  “成本呢?”

  周恒算了算。“荆州纸一刀三百文。这个——八十文。”

  叶笙把图纸收好。“扩产。”

  半年之后,清和纸的名声传到了荆州。陈海写信来问——“笙兄。你那破县——什么时候会造纸了?”

  叶笙没回信。让常武带了十刀纸去荆州。

  陈海用了之后,又写了一封信。只有一行字:“再来一百刀。附银。”

  纸坊成了清和县第三大收入来源——排在铁料和粮食后面。

  周恒的本子上多了一个新科目。“纸坊收入。”每月的数字在涨。

  这一年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

  叶笙在后山发现了一处石灰岩矿。

  他想起了水泥。

  末世里,基地的防御墙都是钢筋混凝土。水泥的配方他记得——石灰石、黏土、石膏。虽然做不了现代标号的硅酸盐水泥,但土法水泥——勉强能行。

  他没有声张。自己带着牛二在后山烧了三天窑。

  第一窑出来的灰块碎了。比例不对。

  第二窑好了一些。加水搅拌后能结块——但强度不够,一掰就碎。

  第三窑。叶笙调了黏土和石灰石的比例。加了少量矿渣。

  三天后凝固。硬得用锤子敲都不裂。

  牛二蹲在地上看了半天。拿手指弹了弹那块灰色的硬块。

  “叶大人。这是什么?”

  “能盖房的东西。”

  “怎么用?”

  “拌水,抹墙上。干了比砖还硬。”

  牛二的嘴张了。“这——能不能铺路?”

  叶笙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

  能。

  但不急。

  建宁三年到建宁六年。

  四年。

  叶笙没出过清和县。

  他的日子变得简单了。

  早上练枪。一个人。后山。

  四阶的力量已经到了五千斤的极限。黑枪在手里轻得跟柳条一样。他不需要跟任何人对练——因为已经没有人接得住他一枪。

  这个世界上能挡他一枪的人——不存在。

  叶笙对这件事的感受很淡。末世里,他见过比这更强的异能者。但那些人最后也死了。不是死在敌人手里——是死在饥饿、瘟疫、背叛里。

  力量到了顶也没用。粮食比力量重要。

  所以他种地。

  清和侯的封地一共六千亩。其中三千亩是水田,两千亩旱地,一千亩山林。

  叶笙在建宁三年搞了一套轮作制度——水田种两季稻,旱地种一季麦一季豆,山林里养鸡放羊。

  周恒算了一笔账。按照这个产量,清和县不仅能自给自足,每年还能往外卖三万斤粮。

  “大人。您确定您以前是个打仗的?”

  “我以前是个种地的。打仗是被逼的。”

  周恒把本子合上。“那现在——不被逼了。”

  “嗯。不被逼了。”

  建宁三年冬。

  叶笙兑现了承诺。教陈文松枪法。

  陈文松成亲两年了。他的刀法已经超过了常武——常武自己承认的。“这小子出师了。我没东西教他了。”

  叶笙在操场上给陈文松演示了枪法第一式。

  只一式。

  枪尖点出去的时候,操场上的土被气劲压出了一道缝——三尺长。

  陈文松看了三遍。

  “笙叔。这一式——我学不了。”

  “为什么?”

  “力气不够。你这一枪的力道——我用全身力气也出不来三成。”

  叶笙收枪。想了想。

  “那就换一种教法。你的底子在刀上。我教你用枪的思路——不是枪法。”

  陈文松愣了。“枪的思路?”

  “枪法的核心不在力气。在一个'先'字。刀是挡了再砍。枪是不挡——只刺。你出刀的时机如果能快半拍,用刀也能走枪的路子。”

  陈文松听了一阵。

  然后拿起刀,在操场上走了三遍。

  第三遍的时候,他的出刀时机变了。每一刀都比对手快了半个呼吸——不是速度快,是判断快。

  常武在旁边看着。

  “这小子——悟了。”

  叶笙没评价。但嘴角往上拐了一下。

  建宁四年。

  叶婉柔从荆州回来了。

  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带了一个人。

  沈翁的小弟子。姓宋,名怀瑾。二十二岁。读过书,中过秀才,后来不考了,改学画。

  叶婉柔站在叶笙面前。十八岁的姑娘,比她爹矮半头,但眼睛里的东西跟她爹一样——直。

  “爹。我要嫁给他。”

  叶笙看了看宋怀瑾。白面书生。手指修长。腰板不直——读书人的通病。

  “会种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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