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小说>都市小说>[精灵宝钻]罗迷莫斯>第 132 章 第一百三十二章
  “喏,这是留给你的。”罗迷莫斯将一只满盛着橘子果酱的小玻璃罐递给伊尔法林。

  伊尔法林接过来,没有马上道谢,而是先拧开罐子用指头轻沾了一下,然后放进嘴里。

  不同于草莓或者蜜桃果酱那样纯粹的甜腻味道,舌尖上逐渐漾开的是一种偏酸的橘子香味。

  “这是专门送给我的?”他问。

  “不然呢?”

  “我的意思是……”伊尔法林沉默了一会儿,下面的话好像难以启齿般在他舌尖上滚动了几圈,最后问出口的却是一句莫名其妙的问题,“格洛芬德尔喜欢酸一些的橘子是吗?”

  只要罗迷莫斯点点头,他就可以继续自欺欺人下去。但对方轻轻巧巧地笑道:“没有啊,大部分人当然还是更喜欢正当季熟透的水果吧?”

  这句话背后隐含的意思让伊尔法林一阵战栗。

  没错,理论上来讲,他应该摒弃一切属于他自己的感情,习惯,喜好。但很多时候伊尔法林都不得不无奈地承认:他只是个凡人。今天的他被过去的自己塑造而成,也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了过往的底色。

  伊尔法林是那种从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评价为怪小孩的孩子,理由是他从懂事起,就和他的父母不怎么亲密。他很省心,会听从父母的每一句话,却从不曾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或期待。

  伊尔法林的父母大部分时候对此都非常满意,但偶尔在他们心情极好时也会抱怨他为什么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懂得撒娇。

  伊尔法林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说,他见过哥哥和姐姐曾经去向父母撒娇讨要糖果或早安吻的场景,几乎每一次都会被满口酒气的父亲或烦躁不已的母亲一巴掌拍开,即使是母亲看似最疼爱的小弟,也只是让人牙子多出了十几枚铜板的价格便松口卖出去了。

  在伊尔法林七岁那年,他和他的兄弟姐妹们一样被兑现了他们对于这个家庭的最大价值,因为卖相漂亮,伊尔法林的价格比之前的任何一个孩子卖出的价格都高,他的父母喜上眉梢,只顾着数钱,都没有再看一眼被拉上车的儿子。

  伊尔法林在马车拐了一个弯,彻底离开那个勉强能被称作家的贫民窟时到底还是哭了,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明明自从能记清事情起,他就知道这天迟早会来,并一直为此等待着,当他被母亲叫过去看到父亲正和门口的陌生人谈价时,他脑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还是“总算轮到我了”。

  在伊尔法林七岁那年,他和他的兄弟姐妹们一样,兑现了他们对于这个家庭的最大价值,因为卖相漂亮,伊尔法林比之前的任何一个孩子卖出的价格都高,他的父母喜上眉梢,只顾着数钱,都没有再看一眼被拉上车的儿子。

  伊尔法林在马车拐了一个弯,彻底离开那个勉强能被称作家的贫民窟时到底还是哭了,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明明自从能记清事情起,他就知道这天迟早会来,并一直为此等待着,当他被母亲叫过去看到父亲正和门口的陌生人谈价时,他脑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还是“总算轮到我了”。

  高价买下伊尔法林的人是一个富商的女儿,一位养尊处优,嚣张跋扈的大小姐,同时也是一个疯狂戏剧爱好者,甚至不满足于仅仅去剧院看戏,而是在家中组建了自己的小戏班子,伊尔法林被选中买回来就是因为大小姐的家庭小剧组里恰好缺一个男孩的角色无人出演。

  某种角度上,被大小姐买下对伊尔法林来说是一件幸运的事,在吃穿上大小姐从不苛待下人,也不用他做什么重体力活,伊尔法林还在这里学会了认字识谱,唱歌跳舞,如果他能表现得让主人满意,得到的奖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让大小姐满意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有关戏剧表演的事上,大小姐有着堪称偏执的控制欲和完美主义,对不合她意的人惩罚起来也绝不手软。曾经有一个设定中相貌丑陋的角色,仅仅因为演员在大小姐的耐心丧失殆尽前仍未表演出她认为那角色应该有的自卑感,就用刚刚从烧着的炉子里取出的烧火棍直接一棍扫在了那人的脸上。

  伊尔法林一开始也在大小姐手下吃足了苦头,他因为忘记台词、念台词时不够有感情、有感情但大小姐觉得感情不对等等原因,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关了多少次禁闭。不过他算是命大,虽然好几次因为伤口发炎或受凉等原因发起高烧,但每次都奇迹般地康复了。而他距离死亡最近的那一次,却是几只猫引起的。

  事情的始末说起来倒也很简单,伊尔法林那次被安排了一个需要与猫直接接触的角色,而他本人不巧对猫毛过敏,因此伊尔法林找到大小姐,希望自己能不出演这次的戏,或至少换个不用直接去抱猫的角色。

  但大小姐只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话:“你克服一下。”

  “我、我应该克服不了。”伊尔法林结结巴巴地说,“我小时候摸过一次猫,就那一下,我就开始打喷嚏,到了晚上胳膊还长了好多疹子……”

  “你怎么确定那次是因为猫毛你才过敏的?也许是你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或者就是因为你呼吸了太多你们那个破烂地方的空气。”大小姐打断了他,“就算真的是对猫过敏,你就不能忍一忍吗?”

  “可是我听说,还有因为过敏死人的例子。”伊尔法林说,他大着胆子又补充了一句,“如果我死了的话,以后就没人演戏给您看了。”

  他这句话没有如愿起到应有的效果,相反,大小姐盯着他看了几秒,露出一个冷酷又不屑的微笑:“你在威胁我?”

  伊尔法林被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佣捆在了一张椅子上,大小姐抱着一只洁白的长毛猫,高高在上地站在他面前。

  “听好了。”她言简意赅道,“你没有你自己以为的那么重要,你害怕什么,不想演什么,还是对什么东西过敏,我都无所谓;说老实话,我根本就不在乎你本人什么样,你只需要照着我安排给你的角色好好演。如果你演不了,我就换别人,就这么简单。现在,我们来看看,你是真的会因为几根猫毛就死了,还是在找借口偷懒耍滑。我希望是前者,因为如果不是,你就死定了。”

  她把手里抱着的那只猫扔在伊尔法林腿上,就那么转身走了,只把伊尔法林独自一人和另外十几只猫锁在了那间小屋子里。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伊尔法林有些记不清了,他唯一还能想起的是自己在一团团瘙痒又高热的毛团中旋转,漂浮,几近窒息。他的灵魂似乎一度出窍,独立地漂浮在空中,打量着下面算是属于他的身体,就像在打量一件本不应该出现在世界上的东西。

  但他又一次从高热中死里逃生,据其他人说他整整昏迷了三天两夜,又虚弱地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然而最后他顽强的生命力——虽然伊尔法林本人宁可它不存在——再次让他完全痊愈了,连个病根都没落下。

  不仅如此,那次濒死的经历倒是让伊尔法林猛地开了窍,一个天才演员的光芒仿佛自那时起降临到了他身上。他几乎没怎么再挨过打了,即使有少数几次,那些棍子和鞭子落在他身上的感觉也不再像从前那般深刻,他感觉自己只是在代替其他人受难,而他真正的灵魂安全地躲在那些角色的壳中,如同局外人一样冷眼旁观着这些闹剧。

  十几年的时光对伊尔法林来说一闪而过,他是马童,是骑士,是乞丐,是王子,他变换着一个个角色,唯独没有留下一点真正属于他自己的记忆。

  直到大小姐终于结了婚,丈夫是一户同样富有的商贾之家,伊尔法林被当做大小姐的陪嫁一同带走了,据说是因为他是所有佣人中最讨她欢心的一个。

  伊尔法林麻木地跟着大小姐来到了新家。大小姐和她丈夫彼此之间没有什么感情可言,那个男人是个商人兼水手,一年里有三百多天不在家。当男人出门的时候,日子一切如常,而在他回来后,这对夫妻就几乎没有一天是不吵架的。在最激烈的一次争吵中,两人终于动起了手,盛怒中的男人狠狠地扇了妻子一巴掌,对方被这一下打得站立不稳,竟一头从楼梯上栽了下去。

  这一下摔得着实不清,大小姐断了好几根骨头,整整小半年下不了床,最糟的是,她双耳的听力从那时起开始急剧下降,几年后和聋子基本无异了。

  很多仆人都不喜欢大小姐,对这次事故只觉大快人心。伊尔法林反倒没觉得这是天道报应,也没有为此幸灾乐祸,他一如既往地安静注视着身边的一切,像注视着舞台中正在上演的一个故事。

  讽刺的是,经此一遭后,大小姐的性格却反而变得温柔了起来。

  在终于接受了自己今后都会是个聋子的事实后,过去她周身的戾气好像在一瞬间就被抽光了去。环绕在她身上的骄傲的神气也随之一起消失了。

  她比原来好说话多了,不再动辄打骂人,也不那么挑剔了。其他仆人们在背后,甚至敢就在她面前用最恶毒的话侮辱她,她心里明白他们是在说她坏话,也只是装作没看见。

  她也没法再听那些她过去最爱的歌剧唱段了,对戏剧表演的兴趣也大大减少,起先她还往前探着身子,睁大眼睛费力地分辨着演员的口型,但发现没人在认真表演,只是随口念些乱七八糟的话敷衍她后,她只是落寞地坐了一整个晚上,从此再也没提过看戏的事。

  到后来,她成为了一个完美的洋娃娃,整日穿着漂亮的衣裙,安静地坐在花园的圆凳上,出神地观赏园中的景色,脸上总是挂着恬淡的微笑,对谁都客客气气的,礼貌而疏离,不对任何人发脾气,也不信任任何人。

  除了伊尔法林。

  伊尔法林是唯一一个对大小姐和过去别无二样的人,其他仆人们讥笑他完全是大小姐驯养的一条狗,他也无动于衷,像个被上好了发条的木偶,只是按部就班地做着他该做的事。久而久之,就连大小姐自己似乎也被说服他对自己的态度一成不变是因为他对自己忠心耿耿了。

  “现在我才发现,你是唯一真心对我的人,”在一个秋日的下午,她拉住伊尔法林的袖口,口齿不清地说道,长久的听力障碍让她的口音很奇怪,“以前都是我不对,你能原谅我吗?”

  伊尔法林傻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大小姐在说什么。他局促又茫然地呆立着,既不知道大小姐如此突然的话是从何说起,也不知道自己该对此作何反应。

  大小姐仍在用此前前所未有的殷切眼神看着他,试图想再说点什么表达自己悔悟的诚心,但支吾了几次也没再说出什么来,最后她随手从桌上的果篮里拿起一个橘子塞到伊尔法林手里:“尝尝,今天早上刚买的,特别新鲜!”

  伊尔法林迟疑着,慢慢地剥开橘子皮,掰下一瓣塞进嘴里。

  “好吃吗?”大小姐讨好地问道。

  伊尔法林摇摇头:“很酸。”

  他也不是在表露嫌恶或有意为难,只是陈述事实罢了,但大小姐吃不准他的意思,尴尬而无措地站在原地,像一只受了惊的小鹿一样睁圆了眼睛,嘴唇嗫嚅了几下,突然扑上来,狠狠地抱了他一下,力道之大几乎要透过伊尔法林的躯壳直接触碰到里面的灵魂。

  “别离开我,求你了。”她用绝望的颤抖嗓音含糊不清地说道,柔软的黑色长发轻轻擦过伊尔法林的脸颊,“现在我唯一能相信的人只有你了。”

  如果伊尔法林当时承诺了什么,那他很快就要食言了,所以还好那时他直到最后也什么都没说出口。

  大小姐的丈夫一直看不惯伊尔法林,觉得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怪胎,现在他还开始怀疑这个越来越英俊的年轻人和自己的妻子不清不楚,因此没过多久就随便找了个由头把他赶走了。

  “我听说你歌唱得不错。”他漫不经心地说着,正眼也没看伊尔法林一眼,“你在我这里当个牵马的太屈才了,不如这样,我在努曼诺尔最大的歌剧院正好有熟人,你去找他,告诉他我的名字,就说是我介绍你去的。”

  伊尔法林听着楼上大小姐歇斯底里的哭喊和咆哮,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不过他一生中本来也从未有过拒绝的权力。

  大小姐的丈夫骗了伊尔法林,他根本没有什么歌剧院的熟人。但那时已在阿兰多歌剧院作为总负责人的欧卡诺姆很赏识伊尔法林,同意他来工作,伊尔法林就这样歪打正着地进入了歌剧院,并在几年内成为了整个努曼诺尔迄今为止最有名的戏剧演员。

  有很多人都慕名前来请教过他表演技巧,伊尔法林永远只有一句话:“忘掉你自己,不要扮演,而是成为你的角色。”至少他自己确实是这么做的,而且这对伊尔法林来说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他的躯壳内空空如也,本来也没有多少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但现在舌尖酸涩的橘子味提醒了伊尔法林,他确实拥有过去,哪怕只有短暂的一个下午,他曾经真切地作为他自己被人需要和依赖过,哪怕那个人直到真正走投无路前都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初秋午后昏黄的日光,酸涩的橘子,长发随风轻柔拂过肌肤的感觉,还有一个僵硬但坚实的拥抱,这就是仅属于伊尔法林本人的所有回忆,是构成他人格的全部基础。

  大多数时候,伊尔法林压根想不起这个真正的自己,只有极少数时候,比如现在,他被某些引子牵引着看见空壳中的自己,就像看一片贫瘠空旷的荒地中的一根杂草,碍眼且毫无用处,却怎么也根除不净。

  现在有人从荒地中穿过,随手为枯草降下了一场雨,让他比之前又生长拔高了一点,不仅无法让伊尔法林心存感激,恰恰相反,他心里甚至为此生出了一丝难言的恨意。尤其这人还是罗迷莫斯,没有比这更糟的情况了。

  伊尔法林不知道世界上是否真的有人会爱他,或者是出于怜悯的施舍,哪怕是想利用他获取利益,说实话伊尔法林不在乎,谁都可以,什么借口都没关系,只要能给予他渺小如杂草一般的灵魂一个存在的意义。

  但那个人不可能会是罗迷莫斯。

  “请别再这么做了。”最后,伊尔法林说,他强忍着心中的惶恐和怒火,用还在颤抖的手指将那罐橘子果酱重新塞回罗迷莫斯手里,“我……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

  罗迷莫斯困惑地看着他:“你不喜欢吗?”

  “不是……这不是我喜欢与否的问题。”伊尔法林说,“我的意思是,以后请你别再关注我本人什么样了,这没有意义。”

  “我也没特意关注,只不过最近我们相处的时间比之前都多,自然而然就注意到罢了。”罗迷莫斯说,“我就是好奇,怎么还有人专门爱吃没到季节的水果,正好维斯帕也天天嚷着天气太热吃不下饭,我就想买点酸橘子尝一尝,如果吃不惯还能做成果酱,也就是多加点糖的事。倒也不是专门给你做的。”

  她的解释让伊尔法林的脸色更差了,一言不发就转身离去。

  罗迷莫斯莫名其妙地回去了,出乎她意料的是,好几天没主动来找她的维斯帕竟然站在她房间门口,正准备抬手敲门。

  “有什么事吗?”罗迷莫斯出声问道。

  维斯帕转头看过来:“我来拿之前落在你这里的那个枕头。”

  罗迷莫斯打开门,进屋拿了维斯帕的枕头递还给她:“是这几天你屋里没蚊子了?还是还在生我的气?”

  “……没有,我干嘛要生你的气?”维斯帕说。当然,这不是她的真心话,为了掩饰这一点,她扫视了周围一圈,生硬地转移了话题,“这是你最近新做的那批果酱?”

  “是啊,本来说这罐是送给伊尔法林的,结果他不领情也就算了,还差点也跟我生起气来了。”罗迷莫斯无奈地耸耸肩。

  “伊尔法林?”维斯帕惊讶道,“他也会生气?”

  “看来是了,到底不是真正的木头人。”罗迷莫斯笑道,把刚才自己和伊尔法林之间的对话大概复述了一遍,“我想他应该是希望别人能只关注他扮演的角色,而不是他本人吧。”

  维斯帕沉默了半晌,才说:“也可能是他比我更早地意识到了,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

  “什么希望?”罗迷莫斯困惑道,“为什么要寄托给我?”

  “……因为我们只是凡人。”维斯帕轻声说,“我们需要一个理由说服自己活下去。”

  显然,罗迷莫斯无法理解,她将维斯帕这句话单纯地理解为凡人需要某个神作为自己的信仰:“那一如,维拉,或者米尔寇,不都是比我更好的选择吗?”

  维斯帕甚至没有回答这句话,她只是沉默地看向罗迷莫斯,良久才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头也不回地走了。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为您提供大神三久零的无良神明与不存在老婆的恋爱日常最快更新 第168章 压枪神咒!免费阅读.https://www.diwuxs.com 第五小说为你提供最快的[精灵宝钻]罗迷莫斯更新,第 132 章 第一百三十二章免费阅读。https://www.diw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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